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4日
6月11日,记者从湘潭市降低企业成本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湘潭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定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8家转供电主体单位按省定最高限价落实到位,共涉及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1.1万户,预计一年内可减轻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负担2830万元。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自2016年9月起,湘潭市落实省定降标30%征收新增非居民用户主干管网设施建设费的规定,到2017年底减轻企业用气负担530万元,从2018年起,不再向非居用气户收取这项费用。
今年是湘潭市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力度最大的一年。在用电成本方面,按照落实降低电价1.79分∕千瓦时的标准测算,年内可为企业减负2244万元;落实省定后续用电降价政策和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10%的目标,年可减轻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7490万元。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非居用气销售价格下调后,湘潭市年可减轻企业用气负担410万元。
此外,湘潭市还进一步取消、降低和放开了一批涉企收费,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从2015年底的46项减少到2019年4月的13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从2016年底的21项减少到2019年初的7项。按照省发改委规定,从今年6月10日起,湘潭市将进一步取消抵押、出租土地、特许经营权、林权等交易服务收费;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的招拍挂出让转让地产、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等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平均降幅为30%;放开房产测绘、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以及公证服务与司法鉴定中的部分服务收费。以上政策预计2019年可为企业减负8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