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1日
各县(市)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湘潭高新区科技局、湘潭经开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昭山示范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按照《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7]21号)、《湘潭市科技报告管理实施细则》(潭科发[2017]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由我局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本年度须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为:执行期2017-2018年且连续两年获得资金支持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
二、对于申请验收且须提供科技报告的项目实施单位,请充分履行法人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科技报告工作,按照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科技报告(项目验收的其他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湘潭市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湘潭市科技报告的接收、初审并开展有关培训服务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呈交科技报告。
五、联系电话:市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0731-58251587;监督管理科:0731-58570303。
湘潭市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须提供科技报告的项目名单.xlsx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O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