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1日
韶山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 考核验收
11月12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原省知识产权局刘跃红副局长带领验收专家组来韶,对韶山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副市长刘亮参加验收会议。
试点期间,韶山市累计申报专利391件,授权专利257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占申报、授权总数的80%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8.28件,有效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县市前列。拥有注册商标2752件,驰名商标3件,“韶山旅游”地理商标正在申请注册。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验收评定、交换意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韶山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认为韶山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经考核组综合评定,成绩优秀,同意韶山市通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工作验收。
专家组希望韶山市委市政府把此次验收工作作为新的起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