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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5号)、《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办理规程》(潭科发〔2021〕6号)等要求,开展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范围

执行期为2020-2021年的重点项目验收、执行期为2020年的一般项目(延期)验收以及重点项目中期评估(附件3)。

二、验收(评估)填报

1、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按照项目填报模块要求,对照《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填报重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含经费使用决算表)或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含经费使用表)等内容(附件1-1、1-2、1-3)。

2、进入“绩效管理”模块,填写问卷调查表(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验收(评估)方式

主要采用书面验收(评估)、会议验收(评估)两种方式,必要时进行现场验收。

四、进度安排

1、资料填报:6月20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录入项目验收和评估相关资料。

2、受理审查:6月27日前完成。各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先后对项目验收报告、中期评估报告、是否需提供科技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资料报送: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纸质资料(含其他证明资料)简装成册(附件2)。重点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二份,经推荐单位盖章后,附问卷调查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一份,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

4、结论汇总:7月29日前完成。各有关科室汇总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以及重点项目评估结论。

五、有关要求

1、各业务科室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完成所主管的一般项目验收工作;

2、各项目推荐单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和评估工作;

3、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验收(评估)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诚信承诺书。凡涉及商业秘密的,请自行做好规避。

4、现场验收(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相关科室及单位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58570303

重大专项科            58223700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58570307

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58570302

农村科技科            58570305

社会发展科技科          58266026

市科技事务中心          58570083

2、科技报告提交咨询

市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 58251587

科技报告咨询服务QQ群:  709564157;498401022。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咨询

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QQ群:812376488;481650186。

附件:

1.附件1-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样表)

2.附件2-湘潭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样表)

3.附件3-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3.附件3-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4.附件4-验收(评估)提交资料清单

5.附件5-2021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名单

6.附件6-验收和评估补充要求及说明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034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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