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5号)、《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办理规程》(潭科发〔2021〕6号)等要求,开展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范围
执行期为2020-2021年的重点项目验收、执行期为2020年的一般项目(延期)验收以及重点项目中期评估(附件3)。
二、验收(评估)填报
1、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按照项目填报模块要求,对照《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填报重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含经费使用决算表)或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含经费使用表)等内容(附件1-1、1-2、1-3)。
2、进入“绩效管理”模块,填写问卷调查表(打印后加盖公章)。
三、验收(评估)方式
主要采用书面验收(评估)、会议验收(评估)两种方式,必要时进行现场验收。
四、进度安排
1、资料填报:6月20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系统”,录入项目验收和评估相关资料。
2、受理审查:6月27日前完成。各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先后对项目验收报告、中期评估报告、是否需提供科技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资料报送: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纸质资料(含其他证明资料)简装成册(附件2)。重点项目一式三份,一般项目一式二份,经推荐单位盖章后,附问卷调查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一份,报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
4、结论汇总:7月29日前完成。各有关科室汇总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以及重点项目评估结论。
五、有关要求
1、各业务科室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完成所主管的一般项目验收工作;
2、各项目推荐单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和评估工作;
3、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验收(评估)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诚信承诺书。凡涉及商业秘密的,请自行做好规避。
4、现场验收(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相关科室及单位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58570303
重大专项科 58223700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58570307
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58570302
农村科技科 58570305
社会发展科技科 58266026
市科技事务中心 58570083
2、科技报告提交咨询
市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 58251587
科技报告咨询服务QQ群: 709564157;498401022。
3、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咨询
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QQ群:812376488;481650186。
附件:
3.附件3-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3.附件3-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034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