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式,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和安排,对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定向抽取到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3个)、验收或延期验收的科技计划一般项目(10个);随机抽取在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0个)(附件3)。
二、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落实,内控制度与项目执行情况,科研诚信教育和科技伦理审查;项目合同考核目标完成,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专项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经费核算及管理情况;评估评价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1.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采取定向检查和随机抽选方式,实施联合检查,其中抽选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 各项目承担单位梳理合同书约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按照模块要求进行填报(附件1、2、3)。
3. 各项目推荐单位通知被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相关准备,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按照我局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工作通知要求,一并提交项目检查资料(附件2)。
4. 检查组集中时间对被检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必要时再确定现场检查项目,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检查工作统筹和协调,检查结果作为项目推荐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评价依据。被检查单位承担县(市)区、园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一并实施检查,避免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2. 深入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落实“四减”要求,检查不听汇报,直接围绕检查工作要点进行现场查看,检查后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
3.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遵守检查程序、依法开展监管,积极做好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4. 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和联合惩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联系方式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58570303
市科技事务中心 58570083
附件: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1034289.html